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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义同居不再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已经废止,理由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废止,刑法已有明确规定”,而目前,刑法的规定就只限于一种情形,即“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包括夫妻名义同居。

http://www.court.gov.cn/qwfb/sfjs/201301/t20130121_1816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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