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
剖宫产损伤输尿管后行修补再植术获赔6万元~

20132月,患者来溧水县某医院待产,剖宫产术中发生子宫下段切口下缘右侧向下向外撕裂,给予缝扎处理。术后患者出现“右输尿管上段扩张,右肾积水”,在南京市第一医院行“右输尿管膀胱再植术+J管内引流术”。目前恢复尚可。患方认为医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遂将南京市第一医院一并作为被告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状送达被告后,溧水医院主动要求调解,本案后经溧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方赔偿原告6万元,同时约定,今后如因剖宫产手术出现更为严重后果,患方保留诉权~

 

医疗纠纷法律服务网
您流动的办公室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7号智慧城市硅巷A17
13376058469
401740696@qq.com
版权所有:(南京)刘宏俊医疗事故律师网专职从事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服务! 苏ICP备1200810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128号

   
版权所有:刘宏俊医疗事故律师网  13376058469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7号智慧城市硅巷A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