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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诉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今日质证~

胆囊炎腹腔镜手术误伤胆管,处理不当,致胆管狭窄,术后数次ERCP无效,不得不行胆肠吻合术,第一次手术后有过一份调解协议,赔偿5000元,负责后续治疗,历时两年后行胆肠吻合,术后提起诉讼,医方答辩中要求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表示支持,但在最终赔偿前,不影响鉴定的进行,要求我们在鉴定过程中另案提起撤销之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撤销之诉判决,根据这一判决再最终审理赔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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