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
杨**诉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案法院回信~

8月21日去昆山法院立案,被告知需要提供医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之前从未遇到过,提供之后,法院收下材料,未交诉讼费。

然后一个月没有消息,打电话过去查询,说找不到这个案子,前天终于联系到当初收下材料的法官,昨天通知我们下月下旬安排调解~

医疗纠纷法律服务网
您流动的办公室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7号智慧城市硅巷A17
13376058469
401740696@qq.com
版权所有:(南京)刘宏俊医疗事故律师网专职从事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服务! 苏ICP备12008108号-1 南京网站建设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128号

   
版权所有:刘宏俊医疗事故律师网  13376058469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37号智慧城市硅巷A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