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出规定,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医保补偿后的自费部分报销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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