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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门诊未予重视,放任肺炎窒息致死,赔偿20万元~

    患儿6个月大,20131220日因“咳嗽1天”来院门诊就诊,诊为“支气管炎”,予“克洛己新、清宣止咳、止咳贴”治疗。1222日因“咳喘加剧、吵闹不安”再次就诊,查体“两肺闻及喘鸣音”,予“头孢地嗪、喜炎平、氨茶碱”等治疗后回家。1223日晨,家长发现患儿面色发紫、反应差,急送人民医院就诊,赶到医院时,患儿呼吸心跳已停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患儿死亡原因进行鉴定,2014114日,作出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在急性间质性肺炎合并小叶性肺炎基础上,因喉头、左右支气管腔内大量粘稠痰液滞留造成气道阻塞导致窒息而死亡”。

    2014919日,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医方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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