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留言
姓名:许燕
标题:卫生局不肯鉴定
时间:2012/9/6 17:51:03
咨询内容:
我已去要求医疗鉴定,可是卫生局说要终结治疗才能鉴定,我该怎么办
答复时间:2012-9-6 19:03
律师回复:
卫生局的这一说法并非没有道理,如果你父亲的这种情况尚在治疗期,则应当积极治疗,保留好相关票据和病历,待治疗结束后,有两种处理途径,一是向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向法院起诉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建议走后一条路。
姓名:许燕
标题:耳膜穿孔
时间:2012/9/6 17:43:33
咨询内容:
去年10月份我父亲在句容第一人民医院因右耳被耳屎堵塞到门诊看病,当时医生开了药水,父亲回家后滴了耳屎软化掉了出来,他就按照医生的嘱咐去医院复查,当时医生带他到治疗室不知做了什么检查然后喷了药水,父亲当时感到脑袋爆炸了,很痛,但他以为是用药后的正常反应,强忍疼痛回了家,到了下午实在忍不住就去南京人民医院,医生告诉他耳膜穿孔了,给予挂水消炎,挂了几天后耳朵没那么痛了,我们就去句容医院找当初的那位医生,他竟然还不知道我父亲的耳膜已经穿孔了,检查后才知道,但他不承认和他有关,说是因为中耳炎所致,现在的情况是耳膜无法自行愈合,因为医疗方面有很强的专业性,我想申请医疗鉴定,但又怕医学会会偏袒医院方,到时鉴定费都扔到水里,我想请教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该怎麽办?
答复时间:2012-9-6 19:00
律师回复:
伤残评残标准里没有鼓膜穿孔这一项,耳朵的残疾是以听力损失为参考标准,如果你父亲因鼓膜穿孔导致听力丧失全部或部分,则有可能构成残疾,这个案子就值得去打,如果没有听力损失,没有残疾,则只能主张医疗费用及误工、交通等费用,可能数额不大,是否有必要诉讼,你们需要三思。 如果决定诉讼,鉴定是必经的程序,你说的这种情况,需要结合病历和病史来判断穿孔是医生操作不当所致还是自身炎症所致,两者在病史方面、鼓膜穿孔的形态方面应当都有所区别,应该能分清责任。
姓名:曹伟俊
标题:医疗咨询
时间:2012/8/27 7:22:31
咨询内容:
神经粘连,术前能独立行走,术后双下肢瘫痪,两便失禁
答复时间:2012-8-29 23:00
律师回复:
我们跟省人民医院打过类似的案例,主要看手术操作有无违反规范之处,术后有无及时发现和干预,一般责任不大,我们那个案子后来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鉴定为轻微责任。 你可复印到医院病历,我来帮你详细分析!
姓名:张勇
标题:医院有无过错?
时间:2012/8/21 15:31:29
咨询内容:
您好:我母亲10年7月在淮安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宫颈癌,之后住院治疗,九月份出院。之后根据医院的安排进行预后检查跟踪,直至11年底最后一次检查还是正常的,年后出现严重黄疸,经上海东方肝胆医院确诊为胆管癌晚期,目前已经没有治疗机会。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宫颈癌规范化诊治指南》可知,需要对相关重要器官及肿瘤标志物追踪检查,以便确认治疗效果,但是从我们检查过程来看,医院没有安排过这两个检查。不符合卫生部的文件要求的,但是医院以为给患者减轻检查压力为借口而不承认检查有遗漏。因此想跟您请教,这种情况下,医院是否有过失、拜谢!
答复时间:2012.8.22 22:10
律师回复:
如果术后一次未查肿瘤标志物,应该存在过错,但肿瘤问题比较复杂,可能不止这么简单,你可复印到相关病历,我帮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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